為解決農村房屋成為危房的問題,國家住房部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制定了《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》,進一步提高農村房屋安全鑒定工作的效率,為農村危險房屋的改建工作提供標準化、規(guī)范化的程序,促進農村危房的改造工作。
根據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印發(fā)的《農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設要求(試行)》第四條中規(guī)定農村危改房建筑需要符合下列要求:
1、寢居、食寢和潔污等功能分區(qū),設置獨用臥室、獨用廚房和獨用廁所。
2、一人戶建筑面積不小于20平方米,兩人戶建筑面積不小于30平方米,三人以上戶建筑面積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。
3、室內凈高不小于2.40米,局部凈高不小于2.10米且其面積不超過房屋總面積的1/3。
第五條:危改房選址應選擇安全地段。對于可能發(fā)生滑坡、崩塌、地陷、地裂、泥石流、洪水、山洪等災害的地段應采取技術措施處理。
進行農村房屋安全鑒定所需要進行的程序主要有以下步驟:
1、選址安全鑒定:結合危改房選址的周邊環(huán)境進行調查,并對其進行了安全鑒定工作,將鑒定結果劃分為“危險”與“基礎安全”兩個等級。
2、調查房屋的基本狀況:通過現場對危改房的構造進行測量查勘,獲得房屋結構的當前狀況。
3、房屋構件危險鑒定:對危改房的地基基礎、承重結構和圍護結構等構件進行實地測量,并分別按照a、b、c、d四個等級進行評估。
4、房屋整體危險鑒定:對危改房的各組成部分分別進行危險程度鑒定,按照A、B、C、D四個等級進行劃分。
5、處理建議:對進行鑒定的危改房,按照房屋整體危險情況進行評估,并提出相應的拆除方案或加固措施。
6、出具鑒定報告:建立與危改房相符合的模型,進行危險程度鑒定并分析相關情況,并在此基礎上給出了相應的解決措施。